一、第三册《热力设备安装工程》(以下简称本定额)适用于新建、扩建项目中25M

W以下汽轮发电机组、130t/h以下锅炉设备的安装工程。

    二、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、规范有:

    1.《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(1996年)。

    2.《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(1991年)。

    3.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(1999年)。

    4.《现场设备、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50236-98。

    5.《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》GB50231-98

    6.《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50273-98

    7.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(火力发电厂部分)》DL/T5009.1-2002。

    8.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(锅炉机组篇)》DL/T5047-95。

    9.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(汽轮机机组篇)》DL5011-92。

    10.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(火力发电厂焊接篇)》DL5007-92。

    11.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(火力发电厂化学篇)》DLJ/T5190.4-2004。

    12.《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》。

    13.《电力建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》。

    14.《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定》。

    15.《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》(2001年)。

    16.《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》(GJD 208-2006)。

17.《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》(GYD-206-2000)。

 三、本定额的工作内容详见各章说明。

四、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:

    .脚手架搭拆费按下列系数计算,其中人工工资占25%,材料费占75%

    (1) 第一章至第五章按人工费的10%计算;

    (2) 第六章按人工费的5%计算。

    .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,按人工费的 10%计算。

    .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,按人工费的  10%计算。

五、本册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:

   .电机检查接线等电气工作。

    2.设备基础二次灌浆。

    3.分部试运转时调整人员参加的工作。

    4.整套机组联合试运转。